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华波)10月4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员丁金龙通过警司联调成功化解一起交通安全事故纠纷。
王某在高泽上班,开车回家,在路上遇到张某开着三路车在路上,王某没有注意到张某过马路,双方发生刮擦。王某感觉矛盾比较大,打电话110,110报警中心接到报警后,分派到高泽派出所。
丁金龙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对双方开展了调解,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丁金龙通过看监控等的方式,搞明白了张某没有按照信号灯通行的问题。
最终,通过双方调解,张某赔偿王某现金2000元,双方和解。当事人对党员老兵调解员表示感谢。
国庆节期间,五莲县高泽司法所秉承“国庆我在岗,矛盾纠纷有我在”的宗旨,化解矛盾纠纷。(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