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强)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措施,牢固树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9月28日,山东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活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张健,省派司法警察毕栋梁到场指导。
点验活动中,高峰头司法所所长邵明强集中查验了所有在矫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码,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矫正纪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张健对参加点验的在矫对象逐一进行点名查验,并从日常报到、手机定位、疫情防控、请销假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牢记自己的身份,增强守法意识,服从监管。
随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发表讲话,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按时报道;二是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积极参加全民核酸检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三是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明确“缓刑不是无刑”,要自觉服从监管,珍惜宝贵的“自由”改造环境。
此次集中点验活动,进一步端正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态度,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服刑意识、改造意识,达到了警示约束的目的,也实现了教育改造的良好效果。(山东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