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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西湖司法所与法院诉调对接化解相邻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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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调对接谱新篇多元化解促和谐
  --山东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与法院诉调对接化解相邻关系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洪玉芝 张雪光)2022年9月,王某东与王某西因遮阴引发了相邻关系纠纷,王某东将王某西起诉至山东阳谷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西赔偿经济损失。阳谷县人民法院接到该案后,为了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遂启动诉调对接程序,申请西湖司法所协助调解该案。
 
  西湖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立即指派镇调委会调处该案,并指派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
 
  调委会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详细情况,经了解得知:王某东与王某西系同村村民,二人为地邻,因王某西在两家相邻地界种植了刺槐,给王某东的农作物造成遮阴并带来耕种不便等,王某东多次要求王某西清除刺槐,王某西均置之不理,因此二人发生纠纷。无奈王某东将王某西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西将刺槐清除并包赔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及律师费3000元。
 
  调解员又找到被申请人王某西了解情况,王某西反映:了解案情后,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多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当事人王某西承认本人的刺槐确实给王某东造成了遮阴及耕作不便等影响,在发现问题后,本人已积极的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对于地下部分,已经主动注入了除草剂让刺槐死亡,现在刺槐正在枯萎;对于刺槐枝叶,已经剪除;同时保证不再让刺槐成活,彻底消除对地邻的影响。但认为赔偿过高,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王某东看到王某西积极的态度,也降低要求,同意只要将刺槐清除,排除妨害,赔偿金可以商量。最后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某西当场给付王某东因遮阴等造成的经济损失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员的协助下,王某东撤回了对王某西的诉讼。该起因遮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彻底化解。
 
  本村纠纷化解是西湖司法所落实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西湖司法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积极对接,多元联动协调,形成多元化解纠纷合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山东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