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山东沂水圈里司法所坚持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走访”活动。
一是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听取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及工作、生活、收入等情况,现场落实帮教措施,提就业、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二是走访社区社区矫正对象近亲属。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成长环境、工作、家庭、生活、收入、思想动态等。向他们讲解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夯实家属监管责任,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司法所参加学习及社区公益劳动。
三是走访社区矫正对象邻居。从侧面更客观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社区环境、邻里关系、社会活动等情况,排查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处置预案。
四是走访村干部。了解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社区表现等情况,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发挥作用情况,明确村干部及矫正小组成员的职责,进一步压实村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通过实地走访,司法所第一时间掌握起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思想及社会活动情况,针对性调整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教。同时压实村干部及家属的监督协管责任,使他们能够主动履职尽责。全乡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司法所主抓、村委协管、社会参与、家属督促的良好局面。(山东沂水圈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