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花浇根矫人矫心
——山东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主动请缨担任防疫志愿者助力疫情防控
山东法制传媒网:(唐瑞)“您好,请将您的物品进行消杀。”“大爷,这是您女儿给您送来的物资,已消杀完毕,您放心用吧。”近日,在邹城市某小区疫情防控卡口,一名身穿防护服的防疫志愿者孙某某忙前忙后,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孙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在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刚来到司法所时,他担心因为案底影响孩子、家庭以及未来的人生,对生活充满了“畏惧”。凫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开导,鼓励他放下负担,并多次与其家人沟通,希望通过家人的温言善语让他放下心理包袱。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和引导,孙某某转变思想,不仅积极配合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管,而且还主动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更好的回馈社会。
近日,新一轮疫情蔓延邹城市,孙某某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主动请缨,第一时间联系居住地社区到防疫点当志愿者,参与防疫消杀,协助分发居民物资,值守居民楼等,足迹踏遍小区每一个角落。
凫山司法所始终秉持“浇花浇根矫人矫心”的理念,在“修心教育”工作上持续发力,以人性化的教育矫治方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更好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馈社会,让社区矫正工作有尺度,更有温度。(山东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