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前不久,山东冠县东古城镇某村金某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同村村民张某拖欠其7.5亩大蒜,一直不归还,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助解决问题。镇司法所接到热线办调解任务后,立刻安排经验丰富、理论扎实的法律顾问老陈到村去了解情况。经与村民交谈得知,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11月初通过媒人介绍举行婚礼但是未领结婚证,于2017年12月9日生育一男孩,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感情不合时常产生矛盾。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热心肠的老陈心急如焚,他清楚如果任由眼前矛盾升级,双方可能爆发更大冲突,也给孩子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召唤下,老陈紧急前往当事人家里调解纠纷,但路途中不慎崴脚。倔强的老陈强忍疼痛来到当事人家中,秉着劝和不劝分的宗旨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明晰纠纷事实。双方均表示已无共同生活基础,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希望能够和平结束双方之间的关系。双方争执焦点则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问题。
为了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更好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在我所优秀法律顾问老陈及老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数轮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双方在镇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之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探视前女方提前告知男方,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共同财产部分,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现金13万元,无其它争执。
由于本案有不同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本案调解过程中,我所法律顾问及人民调解员从法律角度把关,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突出重点,不仅采用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还适度运用了道德层面和情感层面的说服与教育,抓住情感沟通的突破口,一环扣一环,从而促使纠纷圆满解决。(山东冠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东古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