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建芬 蔡传浩)山东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三举措”助推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顺利融入社会。
李某是一名残疾人,被服刑监狱确定为重点安置帮教人员。房寺司法所收到李某即将刑满释放的消息后,立即行动,做好衔接、安置、教育相关工作。
一、积极联系,深入了解打基础。房寺司法所及时与李某家属、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实际情况,解决生活难题,消除接收顾虑,为李某重新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协调沟通,多方参与齐保障。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司法局、镇政府、司法所等多方共同协商齐发力,量身制定安置方案,采取针对性、有温度的帮助措施,落实李某生活补助、疾病治疗、生活学习等相关事项,为李某重回社会提供生活保障,帮助李某重树生活的信心。
三、妥善安置,重点关注助回归。李某刑满释放回家后,房寺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走访,确定安置帮教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并与家庭成员进行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积极配合,为李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房寺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李某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积极努力工作,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下一步,房寺司法所将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安置工作,定期进行走访,掌握安置帮教对象思想、生活等具体情况;定时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引导安置帮教对象放下心理包袱,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回归社会,重塑人生。(山东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