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丽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自古劝和不劝分。在烟庄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和烟庄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近日,冠县烟庄街道某村村民程某来到烟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一进门,程某便情绪激动地说:“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离婚,他再这样,我一天都和他过不下去了!”调解员见程某情绪激动,先稳定她的情绪,同时向程某询问事情的经过。程某说,她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结婚已有30多年。这些年来程某也没有经济收入,而且程某身体有病,需要长期吃药。之前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甚至有时李某会酒后打骂程某。李某在外面挣了钱挥霍,不顾家,长期的矛盾积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矛盾激化。程某无奈之下,来到烟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了解情况后,烟庄街道法学会工作站、烟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把双方当事人叫来进行“面对面”调解,然而李某一直以工作忙、没有时间等理由推脱,烟庄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和烟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上门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他们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入手,做李某的思想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李某逐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愿意做出改变。通过与程某再次沟通,发现她也并非真的想离婚,而是希望李某能够有所转变。李某当众表示一定会做出改变,收敛脾气,今后不再打骂程某,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和睦相处。
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耐心劝说,夫妻二人重归于好,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李某即日起保证不打骂妻子程某。2.自9月起每月给妻子程某1000元生活费。自此,一场夫妻之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关系不融洽不仅影响家庭的和谐,如果调处不当,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对促进社会安定有重要意义。烟庄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和烟庄司法所会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冠县司法局烟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