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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警示教育敲警钟 护航党的二十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 赵杰)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二十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9月7日上午9时许,山东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到莒镇司法所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二十大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监狱驻司法局一级警长王大永对全体矫正对象进行点验,之后,禹城市司法局王志飞股长通报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因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被裁定撤销缓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况,同时他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殷切希望:一是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减少出行和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染风险。二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三是保持通讯畅通。对故意采用人机分离、不按时汇报方式逃避监管的矫正对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活动中,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于长芳结合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讲课内容重点围绕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问题以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条件,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务必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遵纪守法。要端正服刑意识,服从监管,严格遵守请、销假规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认罪服法,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回报社会。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监管制度,服从管理,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通过此次集中教育警示活动,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确保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