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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新兴司法所“三举措”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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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 (杨建春)为有效提升新兴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三项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经常性普法和集中教育相结合,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司法所以“八五普法”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站、启用远程教育站点、文化大院,利用宣传车、明白纸、黑板报等行之有效的形势,狠抓镇、村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全镇普法教育工作的纵深发展。目前共举办镇村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班3期,举办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课1次、观看法治教育图片展2次,开展“逢集见法”活动4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
 
  强化农村调解员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业务素质,全面提升调解员应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善于依法调解,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形象和权威;善于借鉴法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模式,正确运用好举证规则,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庭室化;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做好部门互动,启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格局,实现“三调联动”的有效对接。8月以来,我镇共调处纠纷案件20起,成功调处18起,调处成功率90%以上。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法治救援理念,实现弱势群体权利共享,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推行上门服务,免费为群众办理合同修改、打印、复印、节约前来办事群众费用和时间;建立法律援助求助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做到亲民服务,增加群众的感情分。目前该镇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件,援助对象6人,挽回经济损失10.6万元。(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