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雅)2022年7月12日,山东省冠县斜店乡某村班某与河北省大名县营镇乡某村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河北省营镇乡王某驾驶汽车在106国道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山东省斜店乡班某骑电动车由东向西经过班庄村T字路口,与王某汽车在106国道上发生碰撞。汽车有轻微划痕,电动车车篮损坏,王某与班某就车辆受损、身体受轻微伤发生纠纷,申请斜店乡司法所出面调解。
收到申请人的调解申请后,司法所所长王正伟带领矛调团队来到现场进行勘察,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理清思路,掌握案情。班某与王某在106国道相撞,是由于路边杂草很高,班某没有看到路上来车,等看到后刹车不及撞向王某的汽车。因王某车速慢,106国道是机动车道、主道,班某负主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情绪都比较激动,王某认为班某骑着电动车突然冲出,不仅吓了自己一跳,还造成了汽车剐蹭,怨气很大。班某则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是电动车,对方是汽车,自己还摔倒受了伤,属于受害方,理应由机动车负全责,应该让对方为自己赔偿医疗费和修车费。
王正伟和法律顾问班丽燕见到这种情况,立即采用情绪安抚和“背靠背”调解法,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调解。通过向班某普及交通法相关规定,告知他辅道让主道规定:辅道没有信号灯,在不妨碍主道车辆行驶的前提下,慢慢汇入主道行驶。让其认识到自己负主要责任。同时,向王某说明对方由于被杂草挡住了视线才会冲出辅道,毕竟已经受了伤,也损坏了电动车篮,希望王某能够平息怨气,进行和解。
经过斜店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普法和热情调解,班某主动向王某道歉,王某主动要求自己修车,班某也同意电车自己修,擦伤自己处理。双方在斜店司法所签订协议,握手言和。为了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王正伟举一反三,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两省交界处每个T字路口悬挂“T字路口请慢行,注意来往车辆”的横幅,并把挡视线的杂草清理干净。
冠县斜店乡与大名县红庙乡、营镇乡紧临相望,社情复杂,交通事故纠纷、婚姻纠纷、借款、民工拖欠工资纠纷时有发生。跨省域案件调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普法、通民情的过程,斜店乡司法所的调解宗旨为:矛调人和并行,争取以矛盾纠纷为抓手,在省际边界上画出一道人和美景。纠纷调解靠专业技能,纠纷化解靠人情技巧。本交通纠纷案件涉及河北、山东两省群众,做到案结事了是目的,但不是最终目标,如果能做到案结与人和并行,才更胜一筹。
基于此种认识,斜店乡司法所在实践中得到总结:该道路交通纠纷如果能在责任认定环节做到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化解敌意,后面的调解问题将会迎刃而解。于是在“谁负主要责任”问题上下了力道,采用法律与现实相糅合的方法,现场说法,现场比划,做到双方对法律适用认可、认同。并且以邻村邻省邻乡情,动之以情,化解当事人双方的隔阂和偏见,不仅能快速结案,还能化干戈为玉帛,不失为构建和谐三省四县的一招妙棋。(山东省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