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泗水县“空中”社保“播起来”,政策宣传“活起来”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东阿:承包土地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壮)近日,山东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与村委会因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
 
  2022年7月,高集镇A新村邀请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前往高集镇B村调解一起村民与村委会因承包问题产生的纠纷,高集司法所接到邀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带领两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前往B村进行调解。
 
  在现场查看相关资料了解到:村委会与赵某等七户承包户合同签订后,赵某等七户承包户硬化了藕池,后因水源及藕的行情等原因,未能如愿种植莲藕。此后,赵某等七户承包户又雇人或机械将藕池填平,改种杨树、棉花等经济作物。后又陆续种植粮食作物至今。2019年,B村委会向赵某等七户承包户通知收回承包土地,包含赵某等七户承包户在内的七位村民认为已经签订合同,合同还未到期,不愿归还藕池,分别向东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B村村民委员会继续履行《藕池承包合同》至合同期满。
 
  今年3月合同期满,赵某等七户承包户不愿意归还承包的藕池,认为藕池已经由自己填平,理应属于自己,而且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赵某等七人花费了上万的律师费等费用,村委会聘用的律师费用由村委公户支出费用,自己的律师费也应由村委报销,所以不愿意归还。调解员在听到这样的表述以后,与赵某等七户单独谈话,向赵某等七户承包户了解他们的意愿,赵某等七户承包户不再要求报销律师费,但是土地也不想归还。在与村委成员之间说了情况以后,村委成员表示土地必须收回,但是为了村民,可以允许村民多种两个月,直到秋后玉米成熟,收获完毕再把土地收回。调解员再次与赵某等七户进行谈话,与赵某等七户讲事实,讲法律,土地是村集体的,他们多占土地,其他村民就会不服,这样不利于村内团结,把村委会的意见告知赵某的七户后,最终他们认可了秋后收完玉米归还土地的方案,村民与村委会因土地承包产生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山东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