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守绅)为探索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新模式,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及网上全过程监督,8月4日上午,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李营司法所以“伴随式”模式,对街道应急办日常行政执法进行了监督。
街道应急办行政执法人员对济宁市任城区李营平店砖厂加油站、济宁中油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加油站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器材配备使用、维护、值班值守人员记录等情况,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法律程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确保整改成效。
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对应急办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书制作、送达、执法过程中音像记录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了跟踪监督,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行为。
李营司法所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持续加大“伴随式”执法监督力度,抓好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应急、交通、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李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