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泗公宣)7月31日,山东泗水县公安局高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家中大门下的电动车丢失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经了解,报警人陈女士外出回来将车子停放在家门口就忙别的事去了,到中午再次外出才察觉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陈女士是步行回的家。这让民警很是疑惑,是不是陈女士忘记了车子放在哪里了呢。最终,民警通过监控逐一排查,在庄稼地边上发现了陈女士丢失的电动车。
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电动车,陈女士十分不好意思,连声道谢,还邀请民警去家里喝水。原来,上午陈女士在庄稼地施肥,想着把剩余的饲料放回家很快就回来,但是回家又收拾了一番就把电动车放在庄稼地的事情给忘记了。民警叮嘱陈女士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陈女士对民警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以后一定加强防范。(山东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