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发挥行政应诉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山东淄博博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的矛盾化解模式,促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针对可协调案件及时追踪、跟进,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近日,博山区法院受理原告任某某与被告、第三人因征地补偿问题产生的4件诉讼案件,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从实质上化解三方矛盾,区司法局主动联合区检察院与法院共同开展和解工作。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向当事人认真细致讲解了有关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从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和解方案,最终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就征地补偿问题达成和解,当事人现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第三人当场将征地补偿款过付给原告,原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回第三人。至此,4件诉讼案件全部顺利化解。
博山区司法局紧抓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诉前争议协调等作用,将争议化解的关口主动前移,不断提升行政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力求将更多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控制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风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山东淄博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