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侯保军 陈嘉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教育和塑造功能,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创城活动,营造美丽街道。
劳动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按照分工安排,经过3个小时的奋战,将社区卫生打扫干净,公益劳动效果良好。
此次公益劳动,既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引导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又强化了矫正对象的劳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