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琪)建新房,搬新家,本应是一件欢喜的事情,但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马镇有两户人家却因建房闹得不可开交,无法达成共识,邻里之间心生嫌隙。
张某某最初找到村调委会调解他与罗某某因建房产生的纠纷,村调委会调解员了解到情况后随即展开调解,罗某某并不同意调解结果,认为自家树虽然很高但并不会对张某某新建房屋产生影响,不存在张某某所说的安全隐患,在第三次调解后村调委会建议两家到镇调委会寻求帮助。最后在村、镇两级调委会现场协调下,从情、理、法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剖析事实、阐述道理、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罗某某同意将张某某宅基地附近的高树砍掉。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矛盾激化的邻居,最终握手言和。
这场纠纷的解决得益于司马镇人民调解+网格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层层分解矛盾化解责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一线。(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