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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莒镇司法所长镇法律顾问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呈现常态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刘守新)“莒镇以大豆产业、吨半粮创建为重点,整体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程,打造现代高效优质农业产业。目前,村与村之间在玉米大豆套种面积上发展不平衡,有的村超额完成播种面积400多亩,还有的村庄仅完成了规划地块种植任务。请司法所长丁峰同志站在法律高度分析调整种植结构的必要性。”6月29日上午,正在参加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党政联席的党委书记李晓总结当前重点工作发言。列席会议的丁所长接过话茬:“《中华人民个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并专门明确,分品种明确保障目标,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因此,调整种植结构,实行玉米大豆间作套种有法可依。”
 
  这是发生在莒镇党政联席会议上的一幕。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决策水平,推进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莒镇结合本镇实际,2021年3月出台了《莒镇关于司法所长、镇法律顾问列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镇党委、政府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时,特别是涉及研究制定有关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决定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等行政决策事项的会议时,司法所长镇法律顾问列席。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在列席相关会议时,应就有关事项充分发表观点,为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提前将违法事项排除在决策事项之外,尤其要避免将违法事项列为重大决策事项,以保证作出的决策经得起合法性检验。为政府决策部署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支撑,为建设法治政府保驾护航,为构建法治社会夯实基础。
 
  自2021年以来,针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整改制、集体土地流转等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已完成17件合法性审查,司法所长镇法律顾问列席镇党委会议25次,提供法律建议19条,有效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优势,为镇的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员”,最大限度防控法律风险,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