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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县司法局鸡黍司法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牛海梅)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6月16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政府组织鸡黍司法所、镇安监站、新实践文明活动中心,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场所码、提供法律咨询、和群众面对面手机扫码进入镇村法律顾问群、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农贸市场流动摊贩、个体经营户、商场超市的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秸秆禁烧”农业生产安全、儿童防溺水等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增强其安全意识。同时,与当前的疫情防控情况相结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有力地强化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为依法治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鸡黍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