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子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宣传工作,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宣传月系列活动,促进《条例》深入人心,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对《条例》宣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提升乡村治理工作的法治思维。党委书记讲《条例》,以点带面,号召机关干部、工作区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法治条例,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能力。
开展“一村一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会。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多面手、乡村振兴领跑员作用,积极带动各村居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开展送《条例》进社区活动。利用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条例》宣传彩页,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基层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砖埠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