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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任城李营司法所创新“四个结合”监管模式 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守绅)李营司法所位于任城区北端,区政府驻地,常住人口近20万。近几年,随着城市的蓬勃发展及合村并居新形势,李营街道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且人员流动量大、成分复杂。为此,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李营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实践,创造性开展了“四个结合”的监督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强化教育,将日常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在认真开展日常教育、个别教育的同时,对关键节点、敏感时期,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内、行业内及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通过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对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二是落实制度,将严格监管与法纪处理相结合。严格日常报到、报告、外出、打卡等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矫正对象违法违纪苗头,及时谈话教育提醒,防止因小失大,酿成大错,对多次教育提醒拒不改正的,给予训诫、警告直至提请取消缓刑假释收监执行。近年来,共训诫11人次,警告2人次,提请收监执行4人次。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在矫正对象中形成有力震慑。三是人本关怀,将特殊事由与日常帮扶相结合。针对矫正对象个人、直系亲属发生意外情况,造成报到、打卡不及时等一般性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矫正对象个人或家庭存在实际困难的,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分别对5名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经济求助、办理低保等,避免他们因家庭生活困难而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分类包保,将特殊矫正对象与一般矫正对象的管理相结合。对女性矫正对象,一般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便于教育引导,及时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对保外就医、暂予监执行、未成年、年龄偏大等重点矫正对象,由分管副所长负责。对于个别报到不及时,时常打卡缺卡、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由所长负责。及时对他们进行个别谈话,口头训诫等。
 
  在坚持好“四个结合”的基础上,努力把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监督好、管理好、教育好、引导好,确保矫正对象群体稳定、顺利回归。今年以来,李营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68人,依法解除矫正697人,从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得到市区局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李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