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1月5日,尹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方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6.5万元。尹某妻子陶某年老体弱,需要人长期在身边照顾。然而,尹某的五个儿子都已成年出嫁,都不能长期在陶某的身边照顾她,并且五个儿子都想将尹某的死亡赔偿款由自己保管,因此五个儿子就尹某死亡赔偿款及母亲陶某的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兄弟五个为此事先是争论,后是吵闹,才盾越来越大。陶某找了所有亲戚朋友帮忙说和,可是事情毫无改观,老人又找到村委会调解,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也没有成功。3月21日,村委会通过电话将此情况反应给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主任段小龙经过了解分析,该纠纷涉及人员较多,千万不能让矛盾激化,导致老人以后生活无人照料。段主任又主动与陶某取得电话联系,安抚好老人悲伤的情绪,告知她调委会肯定会帮她解决好这个问题。
为尽快妥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决定创新性的开展“线上”调解,并成立了调解小组,明确好分工,又从村干部那里取得了陶某五个儿子的联系方式,安排好专人逐个与其五个人进行电话联系。调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多次与陶某及其五个儿子沟通协调,她们都同意由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并且兄弟五人都声称自己前期对父母赡养付出的费用多,要求自己代替母亲保管这笔赔偿款。
3月26日,段主任将从陶某及其五个儿子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发现兄弟五个其实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都称自己可以赡养母亲,但父亲留下的这笔赔偿款必须由自己保管。调委会工作人员发现了矛盾的焦点是这笔赔偿款,以此为突破口,又分别与兄弟五个进行了电话联系,并且建立了由调解员、李某甲(幼时过继李姓人家)、尹某乙、尹某丙、尹某丁、尹某戊和村干部在内的和谐居调解室微信群。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聊家常,讲事实,摆道理,指出兄弟五人的做法是错误的:“从道德上来讲,尹某和陶某两位老人含辛茹苦的把你们养育成人,尹某年老了又遭遇车祸不幸去世,体弱的陶某现在又是这样的境遇,会让两位老人多么的寒心。俗话说,乌鸦反哺赢美誉,羔羊跪乳情意真,小小的动物们都有着一颗感恩的心,你们这些亲生的儿子们却忍心对老人不管不顾,你们多年来的兄弟情谊也就因此破裂了,还会受到街坊邻里舆论上的谴责”。从法律上来讲,不赡养老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段主任随后又耐心细致的对她们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赡养条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尹某的这笔死亡赔偿款的法定第一继承人为陶某。
通过调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兄弟五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赡养陶某及处置尹某的死亡赔偿金自愿达成协议:除去尹某的丧葬费及一切开支外现有53万元,以陶某名义存50万元,由兄弟五人设置存款密码,由长女李某甲保管此存单,但李某甲不得动用、转借、抵押,其他四人随时有查询存单的权利。另外3万元作为陶某的日常生活费用。陶某的赡养问题由兄弟五人全面负责,轮流护理。看病费用从陶某存的50万元里面支出,不足费用由兄弟五人均摊。待陶某百年之后,陶某的所有财产由五人继承均分。
这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赡养老人案件,由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最终调解成功,既成功化解了家庭矛盾,又使这个家庭的成员受到教育,家庭氛围开始向着和谐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调解员调解民事纠纷的信心。在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发现纠纷的焦点,做好情与法的结合,提高调解纠纷的成功率,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只要每一个家庭和谐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定能实现。(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