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金美红)婚姻稳定、家庭和谐是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有效预防和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特别是近年来,婚姻家庭类纠纷呈现出易发多发、成因复杂、易激化升级、调处难度不断加大等新特点,一旦不能及时有效化解,极易引发刑事案件,甚至转化为恶性群体性事件。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对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合作机制,协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解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健全工作机制建设。镇司法所、镇妇联、镇民政共同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设在镇司法所,每天均有调解员坐班,设有离婚缓冲区。镇调委会每月对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培训,教授调解方法、技巧。
二、工作关口前移,预防化解先行纳入。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合发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的专业优势进村(社区)进家庭,重点关注特殊家庭,疏导负面情绪,帮助家庭成员调适不平衡的心态,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宣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
三、发挥“大嫂调解员”力量,创新应用“枫桥经验”。潮河镇目前为46个村居均配备“大嫂调解员”1名,由村居两委干部中优秀妇女干部担任。大嫂调解员充分发挥其乐于奉献、贤惠善良、公道正直的大嫂精神,将婚姻家庭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
四、创新宣传教育主体,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镇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乡村广播、橱窗板报等宣传形式进行常态化普法宣传。
五、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线上线下双向调解。通过采取“互联网+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线上线下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司法所特别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优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七、培树先进优秀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带动。开展各类家庭创评活动,弘扬良好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发挥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美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各级各类家庭,以榜样的力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