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谢谢您帮我解决心里最忧愁的事儿,虽然婚姻失败了,但是能够顺利地讨回彩礼,对于我们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就是找到了‘救命稻草’,咱们司法所真是解决群众‘最忧事儿’!”4月12日,家住聊城市东昌府区某村的杨某将一面写有“依法调解促和谐、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莘县司法局河店司法所长杨留顺手中,表达着内心的感激之情。
原来,3月下旬,家住聊城市东昌府区某村的杨某与家住莘县河店镇某村的刘某(女,化名)于2021年3月初登记结婚,于2021年3月底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双方婚前了解较少,无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因琐事吵架,已无法继续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多次想要离婚。刘某也回到娘家多日,但因彩礼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杨某多次到刘某家索要,甚至采取了语言侮辱、掐断天然气管道等极端手段,给刘某家庭正常生活和村庄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刘某及其家人多次报警,派出所组织调解均未果,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置,社会影响势必恶劣。
此时,正在派出所值班的人民调解员主动向前协调,表示可以通过司法所人民调解的力量受理该矛盾。于是,派出所按照程序将该矛盾案件移交至河店司法所。司法所长杨留顺迅速组织人民调解员受理该案件,并通知当事双方来到镇调委会,当面开展调处。人民调解员耐心听取了杨某和刘某的各自陈述,掌握了矛盾纠纷的焦点。紧接着,人民调解员向刘某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离婚和彩礼分割等问题的规定,并结合村规民约和日常生活常识,融合法、理、情等多个方面进行劝说,告之刘某理应返还部分彩礼。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人民调解员确定了刘某返还杨某彩礼六万元,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合理分配财产和债务,双方均表示同意接受调解方案。
事不宜迟,人民调解员立即拟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详细规定了双方各自履行义务和事项,刘某及时返还彩礼六万元,正式离婚后,互不侵扰。双方当事人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证人的见证下各自签字、按手印。一桩因婚姻彩礼而引发的持续多日的矛盾顺利得到解决,司法所用人民调解员的“嘴功夫”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唇枪舌战”,用专业、耐心、温馨、合法的调解技巧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浇灌了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
“我们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抓好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积极主动作为,受理化解矛盾,尤其是做好‘警调对接’文章,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店司法所长杨留顺介绍说。
近年来,莘县司法局将培育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作为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了硬件建设水平,凝聚了人员队伍力量,提高了实战业务能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创新“两所共建·三方联动”模式,在24个派出所设置“驻所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在派出所值班,受理民事纠纷,着力解决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人民群众的“最忧事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更加绚丽绽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