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彦强)山东省莒南县应急管理局为提升办案水平,依法能动履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监察大队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全国安全生产执法的典型案例。
学习会上,监察大队长刘继东领学了4件危险作业案例,全体执法人员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副大队长朱崇飞对部分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并就贯彻落实典型案例精神做出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危害性,依法从严打击危险作业罪的重要意义。危险作业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造成较大危害。依法能动履职,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要坚持“线上线下”“个人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借鉴典型案例,在对危险作业依法从严追究的同时,要与公安、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有效打击合力,构建共同保护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有案必查,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在依法惩治企业违规危险作业的同时,要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提醒有“想法”的个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利欲熏心,抱侥幸心理,不按规定进行各类危险作业将面对法律法规的严惩,将行政处罚效果最大化。
四要广泛宣传,形成震慑,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总结、曝光案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类典型案例,同时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延伸安全服务职能,提升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知度,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增强群众参与打击各类危险作业罪的积极性,威慑潜在的犯罪行为人。(山东省莒南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