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楚蕾蕾)为切实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4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贾镇司法所组织村级法律顾问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在机关幼儿园学校门口,志愿者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业务知识及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正确引导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志愿者们走到沿街商铺为商家讲解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提醒商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并引导广大顾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多个群众消费维权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社会宣传效果。(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贾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