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邓艳芝)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东风村村民高某和耿某的地界纠纷在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圆满化解,高某和耿某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原来,前几年高某在土地确权时因与邻居耿某地界纠纷问题多次发生矛盾,邻里关系从此紧张,相互见面也从不说话。今年3月份高某在地里重新丈量自己的土地,发现耿某在去年秋季种地时又挤占了自己半米宽的土地,土地长300米,有二分多地,高某找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要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至少1000元,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福元联合村居法律顾问一起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走访了解矛盾争议焦点:因双方为临近土地,为获取最大利益,对于两者中间的公共土地都步步紧逼,互不相让,由此产生了此次纠纷。了解了矛盾焦点后,调委会人员和村居法律顾问以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及邻里关系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本着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原则,首先从道德、法治和情理等角度背靠背劝解教育高某和耿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的情绪得到转变,然后查阅双方的土地底册,弄清了双方土地亩数,对双方土地进行了精准丈量,重新划定了地界线,确定了新的界桩,高某和耿某当场同意丈量结果和确定的地界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这起土地矛盾纠纷通过村调解委员会和村居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的激化。此次土地纠纷圆满化解,凸显了基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和煦的春风吹拂绿色大地,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了基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