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司雯)判前社会调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前置程序,对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甄别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和改造犯罪效果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3月8日,调查小组前往被告人所在村开展判前社会调查工作。
调查小组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本着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实地走访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调查小组向村干部、邻居及被告人的近亲属详细了解该涉案人员的性格特点、为人处事、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居住条件、家庭背景等,对作出缓刑处置会不会给当地造成不良影响、是否能服从监管、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调查笔录,最终作出相应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为其是否适合接受社区矫正提供重要参考。
判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使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延伸并提前介入,从而从源头上把紧了入口关,为今后实施矫正措施、增强矫正实效,保证矫正质量,增设了一道“防火墙”。(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底阁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