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景宇)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多措并举,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定期报到、加强走访等方式,有效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服刑意识。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下村司法所对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自身言行。并印制学习传单,手册等,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行为规定。
二是完善定期报到和请销假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完善定期报到制度,对于请假事由要符合《社区矫正法》规定的情形,符合请假条件的,要履行相应程序。
三是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定期走访工作。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到其村居、家庭以面对面的方式了解其工作情况及近期思想动态情况,根据走访情况对矫正措施进行整改。
下村司法所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使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刑意识得到增强。(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