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汪涵)近日,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通报》(济法办发〔2022〕3号),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荣获“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称号,成为全县唯一一个荣获此项殊荣的镇街。
近年来,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劲号角声中,胡集镇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高点定位,狠抓落实,多措并举,积极探索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惠民的新路径、新举措,全力打造法治镇街“胡集经验”。
一、补短板,夯实创建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胡集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在全县率先成立胡集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小组,包括法治调研工作小组、执法监督工作小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备案审查工作小组、集约化纠纷解决工作小组,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涉及的30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强弱项,规范制度建设
完善决策程序,制定《胡集镇人民政府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落实调查研究、论证咨询、合法性审核、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镇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涉法复杂信访案件调处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发挥了咨询、顾问和参谋的作用。设立合法性审核基层联系点,出台《胡集镇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司法所人员+镇法律顾问+镇业务骨干”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主体机制,提出了“四步链条”审核机制。成立胡集镇综合执法协调小组,统一调度县直部门派驻的执法力量和自身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打造镇街行政复议“一智两站四曲”工作新模式,即一个智慧型公共法律服务团队,两个特色行政复议工作站,行政复议“议前四部曲”,打通了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6月7日,胡集镇受理了受理了首个行政复议案件,成为全县第一个接受群众进行行政复议的镇街。
三、堵漏洞,强化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出台了《胡集镇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并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美丽胡集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外,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制定了《胡集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此项殊荣,既是度量尺,也是试金石,检验着胡集镇推动法治政府探索实践的成色,也彰显出胡集镇用法治托举百姓幸福的底色。下一步,胡集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法治金乡建设贡献力量。(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