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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县化雨镇召开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矫正法》培训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一鸣)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增强我镇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发挥矫正小组成员作用。2022年2月21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化雨司法所在镇会议室召开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矫正法》培训会。
 
  培训会上,化雨司法所所长程登伦首先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情况,重点就《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分别做出讲解,并明确了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在调查评估、矫正宣告、成立矫正小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走访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最后,向各村干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纸,以此来增强村干部的学习与理解,有效引导他们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矫正管理,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对象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各村居“两委”成员的管理意识,端正了思想态度,增强了法治观念。会后,各村居干部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更好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化雨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