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秦晓 张悦)2021年12月16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五莲县户部司法所接到户部乡某村村民邰某的调解申请,反映在自己父亲今年在村北发生交通事故,被户部乡某村村民林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事故造成村民邰某人身伤害,同时因事故就医产生医疗费、务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双方在前期沟通赔偿事宜时,因为村民邰某要求的赔偿数额与村民林某达不成一致,双方一直未解决实际问题,村民邰某的损失费用没有得到赔偿,因而村民邰某求助司法所解决纠纷,要求村民林某赔偿自己损失的费用。
接到调解申请后,户部司法所的党员老兵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认真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明细等,对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准确把握,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理顺调解思路,党员老兵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纠纷,耐心劝解双方放下矛盾,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认真听取双方当时的请求与辩解,悉心顾及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于案件赔偿数额进一步明确,经过党员老兵调解员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事故赔偿协议,在党员老兵调解员的见证下村民林某当场向村民邰某支付赔偿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老兵调解员通过实际行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民调解员热心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