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涛 于艳琳)今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界湖街道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拓宽人民调解思路,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预判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升级,有效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切实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实效。
一、创新形成“1+N”的调解模式,推进人民调解由“纵向”向“横向”的转变。
在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不仅数量众多、涉及面广、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且每起纠纷中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单凭调解员一人的力量有时是难以及时调处化解的。为此,我们探索以村(社区)调解员为主体,吸纳村法律顾问、村干部、村民代表、当事人亲属等共同参与调解的“1+N”调解模式,当重大复杂纠纷发生后,由村调解员出面接待,并拿出初步意见需要哪些人共同参与调解。由调解主任或者村干部带队联系相关人员共同进行纠纷的调处化解,这种多人共同参与的调解模式,既加强了调解力量,又快速解决了过去单个调解员调解上的局限性,也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效果。在今年10月份调处的一起界湖东村坟地搬迁补偿纠纷中,这种“1+N”调解模式得到了较好的运用和实践,由社区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上届村干部、现任村干部等多人共同参与,从法律、情理、亲情出发,多方位立体式拓展横向调解,过去几个月不得化解的一起疑难纠纷,现在一天之内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完成。这种调解模式下,不同知识背景、不同生活阅历的多人共同参与调解,使矛盾纠纷在村里就能化解,实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的目标,与过去那种单一式逐级纵向调解和法律诉讼相比,既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也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再维系。
二、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有力保障。
村(社区)调解组织处在防范和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加强村(社区)调解力量的建设,才能确保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壮大优化调解力量。今年我们对街道36个村(社区)调委会进行了换届,将村网格员、警务助理、退休村干部等纳入调委会,实现调委会人员配备、结构的合理优化,此次换届共推选出127名人民调解员,为街道下一步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员日常培训制度,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年初制定全年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每季度针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专项法律知识等举行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加强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结合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总结调解经验,提升调解能力。今年我街道共评选出二级人民调解员4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0名,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依托“平安临沂”App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很多矛盾纠纷往往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在很早以前就有先兆,也有部分矛盾是在日积月累的生活中形成的,积小成大,在某一时刻爆发,所以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就非常重要,相当于定期对社会机体进行体检,在矛盾还处于萌芽状态时就排查出来,这样既容易调解也有助于其他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界湖司法所依托街道网格化手机办公平台“平安临沂”App(前身为雪亮工程App),各村网格员和警务助理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将排查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填写上报,司法所及时介入并根据纠纷类型和纠纷难易程度进行分流梳理和定性分析,最终拿出有针对性的调处化解方案,将一些小的矛盾及时快速化解,也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人民调解被称为“东方一枝花”,因其适合中国的熟人社会国情、周期短、成本低的特点成为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解决途径。今年来,界湖司法所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在实践中检验调解方式方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渗透,切实提高了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