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办理了一份提存公证,既从法律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从情理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当事双方的感谢和点赞。
原来,市民李先生在2018年承租了房东王先生的两间门头房用于餐饮经营,双方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的租金于1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如逾期未缴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李先生自承租后精心打理餐馆生意,经营得也十分红火,可今年房东王先生看到周围商铺租金普遍上调,便也要求李先生增加房租,李先生多次与房东协商都没达成一致,后来李先生认为合同中已白纸黑字约定租金不变,就没再理会房东涨租的事。可是最近,当李先生像往年一样联系房东交租金,房东却“失联”了,这下让李先生心里着急起来,因为不能如期交付租金可能会面临“被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窘境。李先生赶忙寻求法律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李先生来到了滕州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履行其支付租金的义务。
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按照李先生的申请,为他办理了清偿租金提存公证,李先生按约将租金存入公证处的提存账户,由公证员通知房东前来领取。至此在法律上,李先生就视为已履行了缴纳租金的义务,不会产生违约。
几日后,房东王先生得知此事便来到公证处,不容分说发泄着对公证的不满。公证人员不急不躁与其交谈,并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普法和开导,通过与公证人员的交流,房东王先生情绪逐渐缓和,也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淡薄造成了双方现在的尴尬情况,他想请公证员作为“和事老”来缓和他们间的矛盾。后公证员约来双方,经过耐心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他们间的隔阂,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份公证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调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和谐,又使当事双方增强了法律意识,坚定了他们对公证的信任。(山东滕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