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坤)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2日,山东省沂南县召开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县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李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及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化解复杂疑难纠纷、专业性纠纷的独特优势,积极履职履职,认真开展本领域、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落实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办公场所、标牌、印章、记录、统计台账)、“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标准,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要建立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报表统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严格内部管理,不断将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工作内容、申请调解的方法、调解的程序,让群众更多地了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引导更多的群众选择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作为矛盾纠纷解决的途径。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方向,压实了责任,对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构建全县大调解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