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广金 徐德银)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寻找安置帮教新思路,通过对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建立起了“三位一体”安置帮教管理模式。所谓“三位一体”就是要做到对刑释人员衔接到位、跟踪到位、帮教到位,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一体化。
一、衔接到位。在接到市局衔接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刑满释放人员所在村居及其家人核实、确定释放信息,敲定接回方案。对于“三无”刑释人员,做好与镇办民政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人接、有地住、有人管。
二、跟踪到位。松林司法所协调派出所建立刑释人员互促机制,要求刑释人员及时到司法所登记备案,建立安置帮教人员跟踪档案,联合综治网格员、村居负责人、社区分管干部形成一套完整的动态跟踪联动网络,保证司法所能够及时掌握刑释人员动向,做到人数清、行踪明。对长期生活在外地刑释人员,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双列管”管理模式,确保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三、帮教到位。松林司法所依照上级要求为刑释人员建立了“四包一”帮教小组,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刑释人员教育帮扶,确保思想动态的稳定,严防再犯罪。对生活中有困难的人员及时反映,制定方案,积极处理。组织刑释人员参加公益活动,锻炼协作能力,举办互帮互助会,帮助刑释人员发挥各自优势提升自身价值。同时司法所积极开展走访教育活动,深入到家庭中、岗位中及时了解生活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教育。
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化。松林司法所确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在保证刑释人员权利的同时,强化对刑释人员的管控。一方面将社区矫正中教育内容及矫正思路运用到安置帮教中来,改变以往松懈的帮扶模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严肃性,严控再犯罪。另一方面,邀请刑释人员以教育的方式讲述服刑经历及思想认识,警示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与刑满释放人员的交流活动,互警互诫,既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同时也对刑满释放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意义,有助于其更好的珍惜生活、回归社会。(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