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腾)为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实现依法治镇工作提质增效,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康庄司法所强化措施,探索出镇、村两级合同文书合法性备案审查的新路子。
首先,镇办欲对外签订合同的,应于签订前5日内将合同文书交由司法所。其次,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签订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是否体现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潜在风险等。审查后,审查人员需提出书面审查报告(建议),逐条记述合同漏洞及修改意见。再次,修改后的合同由司法所上报镇政府。镇政府若对审查意见有不同意见,则再将修改后的合同进行审查,以此类推,直至对合同无异议。最后,由司法所对审查后的合同进行登记保存。
村居合同合法性备案审查流程需先上报镇办,其余流程与镇办合同合法性备案审查流程相同。
截止目前,司法所与法律顾问团队已为康庄镇备案审查《战略合作协议》《供暖协议》《设备运行》等十余份合同。
今后,司法所将渐次开展镇办与村级存量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成立镇村合同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宣讲,增强法治意识。(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