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主题教育学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布占浩 徐汉海 陈燕铭)为进一步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有效引导他们遵照相关社区矫正法要求,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10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组织在管1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今天的教育学习主题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首先由司法所干警徐汉海向矫正对象讲解了其出处,出自蜀汉昭烈帝刘备的诏书中。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毫不关心。徐干警从多方面引入,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多犯罪行解说了这句话,贴合实际,启示了做人的道理。其中一名矫正对象表示,“因为一时罪恶现在接受社区矫正,内心复杂,但是有重新回归社会的愿望,离开学校多年,没有人会在给我们讲做人的道理,现在矫正内,每周二来所里学习,就是提升自己,坐下来好好想想的时候,真的是在以后的人生中,勿以恶小而为之,管理好自己就是对家人、对社会最好的回报。”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打动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内心,对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纪律观念,增强其悔罪意识和改造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