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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蒲汪镇“三继续”助力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黎然 张丽瑶)为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规范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蒲汪镇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现有42个行政村,目前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截止到目前,法律顾问共参与调解20件,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
 
  一、继续对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完善。
 
  建立司法所、法律顾问、村居三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该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一、司法所要发挥梁纽带作用。以自然村为单位,每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将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整理通过邮箱等方式发送给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给予的指导意见反馈给村居。在遇到重大矛盾纠纷时,要及时联系法律顾问深入到村居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打好坚实的基础。二、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中立性。对矛盾纠纷中缺乏合理依据的案件,要通过法律手段使其回归理性,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事件发生。同时法律顾问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通过法律的理性使案件回归正轨,避免了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的激化,使以往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序。三、村居要加强与法律顾问之间的联系。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村居要做好与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交流,给予当事人最公平、公正的调解结果。同时各村级调委会在制作调解协议时要多咨询法律顾问,制定最合理有效的协议内容,防止出现反复和反悔现象,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二、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考核。
 
  在全镇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充分考虑村居意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监督,使其更好的服务于社区居民。一、实行月考核工作方法。每月底将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的案件进行统计归类,司法所通过对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同年底考核进行挂钩,增强法律顾问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实行“听”“看”“查”“评”监督方式。听取法律顾问的个人汇报以及村居对法律服务的反馈结果;查看村居是否有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以及工作职责等信息的公开;。查看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的工作档案、台账、卷宗、工作日志的规范程度,从中查出法律顾问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法律顾问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评分。三、 实行司法所把关制度。对于法律顾问上交的工作日志、调解的卷宗,村居上交的评分表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虚假调解,评分不实的情况发生。
 
  三、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
 
  一、宣传进户。充分发挥各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宣传员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这一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宣传入户,同时将法律顾问名片发放到各村居,利用村里的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对律师的职责和咨询范围进行宣传,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宣传进社区。在社区开展法律顾问宣讲活动,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参加宣传讲座的村民进行普法宣传,解答在场人员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同时要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培训,就如何开展法治宣传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三、宣传进集市。利用传统的赶大集、庙会等民间的重要节日,发放法律顾问宣传资料,要按照群众的法律需求编制服务“菜单”,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截止到10月份,蒲汪镇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这一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共发放法律顾问名片300余张、宣传单页5000余份、达10000余人已经知晓这一惠民政策。
 
  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表现。下一步,蒲汪镇将继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老百姓更切实的感受到法律顾问就是身边的法律专家。(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蒲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