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周连学)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组织召开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法宣传会议,镇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有关领导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重点讲解了近来来的安全形势及典型事件案例分析,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方位讲解,重点围绕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理念、方针、目的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管理与监督监察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镇党委书记胡建伟最后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安全生产法 》的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促使各企业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鲁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