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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大桥:群众利益无小事 人民调解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谢华辉 王吉兴 刘正国 韩芳芳)“王‘主任’!你又和谢律师来村里转啦?!”
 
  “啊,来逛逛,你俩不吵啦?”
 
  “吵啥?俺们两家好着呢!不过还是得感谢你的调解啊。”
 
  人民调解员王吉兴大哥一进村,迎面遇上高高兴兴相约去赶集的刁某和黄某。刁某和黄某是魏某村村民,是前后邻居,正高兴地跟王吉兴打招呼。
 
  王吉兴上次见她们可不是这样。三天前,魏某村刁某和黄某正吵的不可开交,明明是关系要好的邻居,这会子已经吵了两天两夜,谁也不让谁。起因竟然是一堆花生秧。
 
  因花生秧占用公共道路引起的纠纷
 
  八月,是花生收获的季节。魏某村村民黄某把田地里收获完的花生秧,晾晒到邻居刁某门前的公共道路空地上,想趁着阳光正好,晒干收起来。可连续几天花生秧都被邻居刁某家倾倒出的生活废水浸湿。这可气坏了黄某,直找刁某理论。刁某也气不打一处来,黄某未经自己同意就在自家门前道路晾晒花生秧,占用公共道路耽误自己出行不说,还不让自己往外排废水,附近没有下水道,总不能废水一直在家里存着吧,天气闷热,不排水家里可受不了。刁某要求黄某换地方晾晒,黄某不答应,称公共用地,谁都可以用,就是不换。两家谁也不让谁,这不,两家又吵起来了。
 
  人民调解员介入,两家和好如初
 
  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王吉兴听说这事,主动过来调查情况,找准当事人身上的矛盾点,以邻里情为出发点,本着乡里乡亲友爱互让的原则,解决了这个纠纷。谢华辉律师首先告诉两人,占用公共道路晾晒粮食是违法的,是有危险的,但是基于农村粮食收获、晾晒空间不足的现状,在公共道路上晾晒粮食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晾晒粮食时应当给予公众出行路足够的空间,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排水权利。又告诉刁某,公共道路是集体的,黄某在此处晾晒是出于无奈,晾晒时刁某倾倒废水到公共道路上的行为确实不太合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经过协商,邻居二人对晾晒花生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再晒两天,刁某这两天用水桶将废水倒出去。两天里,刁某还帮黄某翻晒花生秧,黄某也不时帮助其倒水,两家和好如初。
 
  一直以来,邻里纠纷都是人们常见纠纷的一种,而解决邻里纠纷也是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决人民的小事儿,就是我们的大事儿”是广大人民调解员不变的信念。正如人民调解员王吉兴所说,“群众无小事,事事挂心间,为和谐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村民们开心了,我也开心!”(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