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徐光刚 姜建民)8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各村党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60多人参加培训,村居法律顾问徐光刚、姜建民律师受邀现场授课。镇党委副书记许红艳主持培训,对法律明白人提出努力当好“六员”的要求。
许红艳指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是贯彻落实 “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乡村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许红艳强调,做一个法律明白人,必须广而告之“响”起来,通过广播广泛宣传常用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和浓厚氛围。许红艳强调,做一个法律明白人,必须率先垂范“学”起来,深刻领会自觉学法、严格守法、遇事找法、热心普法的法律明白人基本内涵,把自觉学法、知法、懂法作为基本前提,通过禹城电视台“法润禹城”栏目、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庄镇法律明白人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做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宣传法律、运用法律的明白人。许红艳强调,做一个法律明白人,必须知行合一“干”起来,在自觉学法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努力当好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在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培训班上,张庄镇村居法律顾问、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光刚律师、禹法律师事务所姜建民律师分别结合具体案例,围绕民间借贷、离婚三大核心问题以及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群众关注关心的法律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生动风趣的讲解,赢得了参训人员的阵阵掌声。
法律明白人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培训结束时,大段村党支部书记段明远这样表达自己的心声:“参加这次培训班,两位律师的授课很实用,感到受益匪浅,更让我懂得了法律明白人不是天生的,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今后,我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矛盾调处和乡村‘三治’治理,努力当好‘六员’,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律明白人。”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