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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矿坑司法所化解矛盾出新招“五要”工作解难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矛盾纠纷也趋于多样化、复杂化,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既能做到公平公正,又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不能简单的“一化了之”。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摸索出来一条 “五要”工作法,赢得了辖区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化解矛盾纠纷,要吃“透”。一个矛盾纠纷的发生,成因是千差万别的。接手一个案子,首先要把双方发生矛盾的过程、原因及双方的基本情况、态度搞清楚,对比较轻微的矛盾纠纷,要及早介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对刚发生、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的纠纷,要等双方冷静下来以后再进行调解。对于久拖未解,多方协调也解决不了的,要准确掌握双方当事人心理上和态度上变化,充分了解双方的要求,不能盲目和冲动,要冷静分析多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积极进行调解。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要会“说”。调解矛盾纠纷,没有一定的“口才”说服双方是解决不了的,但“说”一定掌握尺度和火候,巧用三寸不烂之舌,要实事求是,不说大话,要团结双方,不搬弄是非,有时甚至要善意的说谎,尽量撮合双方,消除对立情绪。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要会“听”。在调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做到会“听”,就是要尊重当事人,认真倾听双方意见和想法,从聆听中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真相,认真分析,冷静对待。若一方情绪很大,则顺其自然,让他说,让他发泄,不要打搅他,等双方没有了火气,心平气合时,再发表意见,这样当事方就有心情听你“说”了。
 
  四是化解矛盾纠纷,要有“据”。调解纠纷要靠事实说话。因此要走出去,深入实地调查,大量收集证据,广泛接触群众,充分听取多方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事实真相,为调解做好准备。法律是依据,依法调解,说话才有分量有力度,当事人也信服。对拿不准的或当事人不服气的,就和当事人一起去请教律师或政府有关部门。
 
  五是化解矛盾纠纷,敢“决断”。当前,大部分矛盾纠纷都是因利益分配不公而引起的,比如宅基纠纷、劳务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拆迁纠纷等。这类矛盾纠纷争议较大,双方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解决好这类矛盾,必须把握好平衡点,即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研究制定出一个科学公正、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且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利益出发,牢牢抓住调解主动权,在事态激化之前,看准拍板的时机,勇于做主,敢于做决断。
 
  今年以来,兰陵县矿坑司法所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62起,为矿坑镇矛盾化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既做好了群众的“守护员”,又维护了矿坑镇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盘”。(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