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洪玉芝 吴慧子)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阳谷县西湖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得到西湖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于8月4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单位及相关人员,并印发《中共西湖镇委员会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该通知对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公布。
西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魏义阳担任,委员涵盖了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妇联等多个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洪玉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相关工作。
根据西湖镇党委文件,8月6日阳谷县西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阳谷县西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该规则明确了社区矫正委员会个成员单位之间的分工和职责,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阳谷县西湖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今后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法治属性,把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中去全面考量、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衔接配合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格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