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庆利 梁锡芝 黄玉博)8月4日,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联合镇法律服务所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促销赠品质量问题产生法律纠纷。
矛盾纠纷发生在7月23日,聊城某家电公司在姜楼做家电下乡的活动,买热水器送破壁机。姜楼镇邓庙村村民王某在该家电公司购买一台热水器,家电公司经理当场赠送王某一台多功能破壁机。中午时分,王某拿回家打算拆开破壁机试用,但连接电源后无法使用,于23日14点25分播打了聊城某家电公司售后电话。售后认为,该产品属于赠品,没有包修包退换的义务,因此对于王某的要求置之不理。连续几日,王某打电话要求该公司对破壁机进行退换,公司都不予回应甚至拒绝履行。
8月4日,王某找到姜楼司法所所长张庆利,希望张所长能帮他想想办法,“讨个说法”。张所长指派法律顾问黄玉博为其提供法律服务,黄玉博得知事情经过后,向其说道:“赠品同样是商品。根据《合同法》第191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家有义务对奖品或者赠品包修、包退、包换,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商家对赠品进行三包”。于是主动帮王某联系聊城某家电公司的售后经理万某,通过向其讲说《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及相关责任后,万某同意立即给配送一台新的破壁机给王某。
事后,王某表示对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感谢道:“真是太谢谢你们啦,本来我是真不报什么希望,你们是我最后求助的途径,虽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让我看到了学法、懂法、用法的强大力量”。法律顾问黄玉博回答道:“不用这么客气,化解纠纷本就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认为您是一名优秀的消费者,在赠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你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在以后日常的工作中,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联合法律服务所继续采用多元化的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