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高庙王司法所积极推动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根据阳谷县社区矫正委员会(2021)3号文相关要求,2021年8月3日,中共高庙王镇委下发《关于设立高庙王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高庙王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高庙王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磊任主任,人大副主任、综治办主任李贵收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有司法所、派出所、镇办公室、镇财政所、镇维稳办、镇民政办、镇人社所、镇计生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工会、镇卫生院、镇中学和各管理区等相关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王磊同志兼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司法所负责全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引导、鼓励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阳谷县高庙王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实现了《社区矫正法》“社会化矫正、规范化矫正”的立法目的,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水平。
据了解,高庙王司法所在阳谷县司法局和镇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协调各镇办和相关社会组织,高庙王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将于8月6日之前成立。乡镇级矫正委员会的建立将打通社区矫正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高庙王、法治高庙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