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利娜)“感谢你们,感谢咱村的调委会,追讨了几个月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周某拉着调解员的手表示感谢。近日,山东省阳谷县阎楼镇振兴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村民周某的儿子冯某在苏某的厂子里上班,一共在厂子里干了23天,共计工资2400元,由于冯某属于三级残疾,干了23天后身体出现不舒服,便辞工回家,后多次索要工资,一直未给。周某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苏某如数结清工资。村调委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受理纠纷后,调解员一方面对纠纷进行了深入调查,一方面做好周某的安抚工作。调解员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将问题摆在台面上解决。周某表示:儿子本身身体状况不大好,孙子也正在上学,家中也确实等这笔钱开销,所以希望尽快支付。同时,调解员对苏某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并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劝解苏某换位思考,体谅周某的心情。最终在调解员的沟通协调下苏某当场支付了拖欠工资2400元。至此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拖欠工资此类纠纷在农村是较常见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处,同时组织村法律顾问做好劳动知识的普法宣传,开办普法讲座,提高法律意识,引导人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共筑和谐阎楼。(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