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思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按照县司法局要求,积极汇报镇党委、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成立郭屯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文件对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作了明确规定。2021年8月4日,郭屯镇正式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郭屯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王俊岭担任,副主任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主任徐磊龙担任,委员涵盖了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妇联等多个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的相关工作。
郭屯镇高度重视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重大意义,郭屯镇依法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打通了内外衔接堵点,畅通了沟通协调渠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组织协调成员单位配合实施《社区矫正法》,统筹推进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