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菲 鹿闪闪 王呈新)“谢谢鹿律师,我这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7月23日,在铜城街道某屯村村委会,王某甲激动地对东阿县铜城街道法律顾问团成员鹿闪闪表达着感激之情。
7月14日,山东省东阿县铜城街道某屯村村民王某甲打电话给铜城街道法律顾问鹿闪闪,称其与其侄王某乙因一处老宅基地产生纠纷。
铜城街道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先后三次来到兴屯村对案件进行调解。当天接电话后,铜城街道法律顾问鹿闪闪来到兴屯村与王某甲进行当面沟通,了解到,涉案宅基系父母分家分给的老宅,王某甲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在相关部门确权时,其侄王某乙向相关部门主张,宅基地归其父亲王某丙使用并且查看了王某甲的土地使用证。
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随后,法律顾问鹿闪闪及法律明白人王呈新同某屯村支部书记沟通,让支部书记参与,组织王某甲与王某乙见面,法律顾问及法律明白人进行调解。
7月16日,法律顾问鹿闪闪同法律明白人王呈新来到兴屯村,但仅有王某甲及某屯村支部书记,不见王某乙,法律顾问鹿闪闪同法律明白人王呈新无功而返。
7月23日,法律顾问鹿闪闪同法律明白人王呈新再次来到兴屯村就王某甲事项进行调解。王某甲与王某乙均来到兴屯村委会,法律顾问鹿闪闪先让两方各自说了说自己的观点。王某乙主张航拍图中涉案宅基系其父亲王某丙的名字,因而主张涉案宅基地的权利,法律顾问就分家事实询问王某乙,王某乙告诉法律顾问,对于其父亲与叔叔王某甲的分家事宜不清楚,法律顾问考虑到需要向分家当事人询问核查事实,法律顾问考虑到王某乙的母亲应该知道事实情况,便让王某乙联系其母亲到村委会。
王某乙母亲来到村委会,法律顾问按照时间顺序询问王某甲及王某乙母亲。经过共同梳理事实,王某乙认可涉案宅基权利人为王某甲,并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出具声明书。
据此,一桩历时数年的叔侄之间因宅基地引发纠纷的案件就此画上圆满句号,东阿县铜城街道法律顾问团队用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群众,真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的目标,为辖区平安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山东省东阿县铜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