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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兰陵县:炎炎夏日,送“法”消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艳)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所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促使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开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向城镇司法所开展“逢集见法,送法消暑”活动,本次活动主要宣讲《民法典》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因《民法典》内容涵盖了人们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生产生活,网络消费等,因此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让《民法典》真正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滋润人们的心田,落地生根。向城镇司法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士以“逢集见法”为契机,向群众积极宣讲和解答相关法律条文。
 
  此次《民法典》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向城司法所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创新了宣传方式和方法,在发放文字版 宣传读物的同时,采用电子动漫屏滚动播放的形式,把法律条文的规定以一种喜闻乐见,百姓易于理解、知晓的形式表现出来,真正把书本上“遥不可及”的法律变成人们身边“触手可得”的法律。同时,针对百姓现场提问咨询的法律问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解答。现场登记造册,撰写案情信息,存留联系方式。对百姓关心咨询的问题进行跟踪调处,定期回访、反馈、结案。以普法促调处,促和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法典》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本支持,也是中国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提升的“一剂良方”,它以一种“春风化雨般”的力量滋润人们的心田,营造一种良好的法治氛围。(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向城镇司法所)